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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一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2年10月06日 14:21
  • 编辑: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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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进和活跃基层共青团工作,巩固和创新基层团组织建设,激发基层团支部活力,充分发挥团支部在青年学生价值引领和成才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鼓励团支部在自身建设和作用发挥方面积极探索。经研究,决定开展第十一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内容

“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工作按照“3+X”模式进行。其中,“3”是必选内容,即班级团支部要围绕团支部工作机制建设、支部学风建设、支部文化建设三个方面,设计相应的制度和载体,做好班级团支部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及团支部台账的记录。“X”是自行设计内容,基层团支部在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的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和班级特色,确定支部发展目标和重点建设方向,形成一个项目品牌:

(一)爱国爱校类,支部成员通过创新载体,组织开展能够体现爱国情怀或爱校情感的活动,引领先进思想的传播,并取得一定影响力;

(二)学术学习类,根据专业特色,充分调动支部成员学习的积极性,营造崇尚学习的氛围;

(三)创新创业类,根据团员青年志趣和支部特点,由支部成员共同谋划,开展或承接各类集体创新创业活动;

(四)志愿服务类,组织支部成员长期参与相对稳定的志愿服务项目或公益性工作;

(五)文体艺术类,围绕支部成员的爱好特长,成立文体类团队,坚持长期开展形式新颖、有益于身心健康发展的文体艺术活动;

(六)其他有利于团支部建设和学生成长成才的主题。

二、申报范围

申报范围包括本科生非毕业年级团支部。

三、工作要求

(一)全员参与,注重特色

要组织、动员团支部全体成员参与到支部的现状分析、项目制定、活动开展的全过程中来,要充分调动团员青年的主体意识和参与积极性,培养团员团队意识。在确定项目方向和实施的过程中,要结合团支部自身特点和支部成员的共同志趣,打造出真正有特色的支部品牌,形成支部的“特色标签”,务必避免活动内容空洞、无意义。

(二)主题突出,切实可行

必须注意区分“项目”和“活动”的不同,项目并非零散活动的简单相加、打包拼盘。项目各组成部分应有内在的逻辑性、关联性和承接性,项目活动具有连续性。各支部申报的项目实施持续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各团支部申报的项目应符合自身实际,制定的建设举措应具体细致、切实可行,务必避免“目标远大、华而不实”的情况。

(三)积极宣传,扩大影响

各基层团支部要通过制作视频、H5页面或图文综合类新媒体作品,合理利用网站、第二课堂系统、微信、微博、电子屏、宣传橱窗等平台,对支部活动的工作成果进行宣传展示,尤其要充分利用第二课堂系统,建立第二课堂部落,项目内所有工作的开展都要在第二课堂部落发起活动,并在第二课堂系统上完成活动各阶段的总结。第二课堂系统团支部部落的建设情况将作为参评的主要依据。

四、具体实施

(一)团支部立项申报(2022年10月14日前)

意向报名参与“先锋支部培育工程”项目的团支部填写立项申报书(附件1)上交至学院团委。学院团委对本院申报项目进行重点项目与一般项目评选,并将评选结果汇总(附件2),其中,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学院项目总数的10%。以上材料电子版请于10月14日下午16:00前发送至2710726528@qq.com,纸质版于相同时间交至生科楼B4010鲁月老师处。

(二)项目实施(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

已成功立项的团支部即可开始实施该项目,并在二课堂成绩单平台上定期发布相关动态。团支部需将班级日常活动,记录于班级日志中。

(三)项目考核与结项(2023年6月)

学院结合“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要求,组织评委会对申报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可持续性等因素进行审核,评选出院级优秀项目,校级优秀项目,校级杰出项目。

五、经费支持

学院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元,一般项目立项不资助。

考核获得校级优秀项目,追加奖励500元/项目;校级杰出项目,追加奖励2000元/项目。



附件:

  1. 南京农业大学第十一批“先锋支部培育工程”立项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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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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