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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届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 日期:2023年02月13日 11:39
  • 编辑:夏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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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我校 2023 届学生自入校以来,勤奋学习,勇于实践,知识、能力、素质得到了全面提高,积极参与学校各项工作,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涌现出一批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优秀大学生。根据《南京农业大学优秀本科毕业生评选办法》(校学发[2021]145 号)的文件精神,为表彰先进,激励他人,学校现开展 2023 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届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以学院为单位,评选总人数按不超过应届毕业生人数的20%。班级内部不设比例限制,符合条件均可报名。曾获省级、校级集体荣誉的班级将视总报名情况优先分配名(汇总表需在最下方标注班级获奖情况)

三、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态度端正,刻苦认真,综合测评均为A等,大学期间学习成绩GPA3.0,获得学士学位;

4.身体健康,体育达标;

5.在校期间两次以上(含两次)获校级以上(含校级)奖励;

6.评选期间不在受处分期内。

四、日程安排

1.215日前:

①所有符合条件且有意申报的同学向班级提出申请,各班级评选完成后提出初评名单,并在班级内公示;

获得班级初评资格的同学于21516:00前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完成申请,学院会进行后续筛选审核;

各班级于21516:00前提交附件材料。纸质材料附件1(需要班主任签字)交至生科楼B4010夏丽老师处,电子材料中,个人材料(仅需提供GPA证明和获奖证明)以“学号+姓名”命名发至班级,班级材料(附件1和学生个人材料)以“班级——2023届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命名发送至xiali@njau.edu.cn

2.217日前:

学院集中评定学院初评名单,并进行学院公示、征求意见,公示结束后,在网上办事大厅提交学校审核;

3. 2023 届毕业生离校前:

学院、学校对优秀毕业生资格再次进行审核,审核是否获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完全符合评选条件的优秀毕业生予以正式发文表彰。

五、注意事项

1.各班级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评选原则,对照评选条件,认真审核推荐的优秀毕业生资格;

2.学院会将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与毕业生教育和毕业鉴定工作结合起来,同等条件下对志愿到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基层单位工作的毕业生,或大学期间在思想学习、体育锻炼及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有特殊贡献者,予以优先考虑;

3.优秀毕业生评选实行群众监督制度,如对评定结果有异议,个人或集体可以实名或匿名方式进行反映。

4.请申请的学生注意申请和材料提交截止时间,过期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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